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 号),我局对2022年11月印发的《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深工信规〔2022〕7号)进行修订,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其中的重点说明:
(一)优化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流程,取消了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对各区推荐企业按照5%比例进行随机抽查的规定。参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做法,由各区负责创新型中小企业审核及公示,压实各区主体责任,调动各区工作积极性。
(二)调整优化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中的特色化指标,主要出于以下几点考虑:
①是将“四上”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分类”两个指标合并,规定属于入库“四上”企业并纳入深圳市2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分类(5分),能够更加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遴选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利于提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整体质量。
②是新增进入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专板指标(2分),引导中小企业进入专精特新专板孵化培育,促进中小企业股权融资。
③是新增近三年获得“创客中国”(深圳)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企业组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获得大赛创业组一等奖的企业(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以上按最高得分项计分,不累计)指标,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创客中国”(深圳)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并对获奖企业给予支持,引导中小企业通过大赛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④是新增近三年拥有国家人才项目人员的企业(5分)、拥有省级人才项目人员的企业(3分)、拥有市级人才项目人员的企业(2分),最近一个年度向国家级人才项目推荐人选的企业(1分)(以上按最高得分项计分,不累计)指标,落实《2024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人才工作要点》相关要求,促进制造业人才计划和产业政策融合。
⑤是将获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营,纳入国家绿色制造名单,组建市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被认定为市级以上首台(套)等计分项的分值由2分提高到5分,考虑上述指标含金量高,直接体现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水平,且满足条件的企业数量较少,宜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