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标准:
对自费参展的单位给予展位租赁费用50%、不超过5万元的资助。
申报条件:
申请高交会、国家级人才交流大会参展活动资助,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是本年度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或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的参展商,不含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申请单位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资助标准:
对自费参展的单位给予展位租赁费用50%、不超过5万元的资助。
申报条件:
申请高交会、国家级人才交流大会参展活动资助,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是本年度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或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的参展商,不含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申请单位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