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本次受理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在龙华区内首次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非转专业)的规模以上工
业企业(以区统计局定报数据为准)。
(三)申报年度及上年度经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或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四)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资助标准:
10万元。
详细申请材料可咨询在线客服,或电话咨询官方热线:400-090-3278